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合作协议》和《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自2023年起将选派相关人员赴以上两所大学进修或学习。
一、项目简介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二、选拔流程
1.校内报名
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到所在学院报名,递交申请材料,由各学院统一向国际处推荐候选人。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务必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于2023年1月4日前统一交至国际处(城关校区贵勤楼A205)
申请材料清单:
(1)兰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审批表(原件一份);
(2)学生成绩单(原件一份);
(3)外语成绩证书(复印件一份);
(4)学院推选意见(原件一份2023年俄罗斯留学,需包含以下内容: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年级专业排名、平均绩点、平均分,内容还需要包括被推荐人的学习、科研、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及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学校对申请人出国研修目标要求;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等。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2023年俄罗斯留学,关于申请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莫斯科大学及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并在推选意见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字数500字以内,请学院审核并由相关领导签字英国G5院校留学,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版word材料发送至)
以上材料下载地址:国际处网站首页-常用下载-“学生交流”栏目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学院可发送邮件至向国际处推荐候选人,纸质版申请材料可后补。
2.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通知申请者本人。
3.网上申报
申请人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月5日-15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三、咨询方式
俄罗斯留学网上报名,关于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CSC开网时间:2023年2月6-16日(具体申报流程请见第六条)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三、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 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资助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选派类别条件(在校本科生可选派类别)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针对第二类申请人QS100名校留学,学校推荐公函需做特别说明),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俄罗斯留学网上报名,关于2023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有相关专业辅修经历或选修过相关专业课程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学习计划”界面与本人学习计划一并上传。
7.外语水平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在校本科生申报流程
1. 2023年2月6日前:在校本科生申请人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申请材料、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学院本科国际化秘书,所在学院负责审核。
2. 2023年2月10-11日:所在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俄罗斯留学网上报名,并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国家公派本科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附件2)、《学院国家公派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中出具相关推荐意见,由学院主管本科生教育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将相关纸质版材料和电子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将审核相关材料并将推荐人选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 2023年2月12-14日:获得推荐且申请材料合格的候选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2023年2月15-16日:教务处汇总审核,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七、咨询联系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老师:陆子怡、黄玥玢
俄罗斯留学哪个国家,关于推荐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赴俄罗斯彼尔姆大学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9年,我校与俄罗斯彼尔姆国立大学俄罗斯语专业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继2018年获批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后再次喜获批准,该项目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要求(附件1)继续执行。为做好该项目本年度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将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推荐人选范围及条件
学校将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留学生候选人:
1、俄罗斯语专业在读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本年度即2017级;
2、具有中国国籍美国藤校留学,不具有国外永居权,政治素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且有学成归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守外方与我方的有关规定;
4、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 候选人申请时年满18周岁(申请人应为2001年9月30日前出生);
6、候选人的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第一外语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学年(8-12个月);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4)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7、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大学生党员或本科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项的人选。
三、推荐人选派出时间
2019年7月至12月31日期间,我校将推荐学生以本科插班生的身份赴彼尔姆大学学习,在外学习时间为3个月至12个月。
四、暂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本科在读期间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4、同时申报2个(含)及以上项目的申请人(在已申报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公布录取结果前,申请人不可再次申报其他相关项目);
5、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不满两年;
五、推荐名额
2019年“与俄罗斯彼尔姆国立大学俄语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2人;
六、推荐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院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学校审核通过并最后确定推荐名单;
七、其他事项
经审查合格的学生,按照中外双方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参加上述项目被录取的学生可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外学习期间,按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学籍学费,我校为其保留学籍俄罗斯留学哪个国家,并认可、转换学生在外所获得的相关专业合格学分俄罗斯留学哪个国家,关于推荐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赴俄罗斯彼尔姆大学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符合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规定可从我校毕业并获相关专业学位证书。学生出国前须到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
请外国语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选拔推荐,并于4月17日上午12点前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学生出国(境)学习报名信息表(附件2)经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八、联系人信息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文化楼0339室)范峻玮、尹弢;0531-;
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