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澳门 澳门公派留学,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澳门公派留学,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澳门公派留学《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京政发[1987]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澳门公派留学,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的通知,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1 -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

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

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1986]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驻外各使、领馆:

国务院同意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国务院

1986年12月13日

- 2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

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1986年12月8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教育委员会就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组织管理,以及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探亲和自费出国留学等,暂行规定如下:

一、出国留学工作的指导原则

(一)我国公民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等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吸收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适用的经济行政管理经验及其他有益的文化,加强我国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有益于发展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交流。为此,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发展各种形式的出国留学,必须长期坚持。

(二)出国留学工作应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密切结合国内生产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以解决科研、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和增强我国培养高级人才的能力。

(三)出国留学工作应坚持博采各国之长的原则。留学的学科应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当前以应用学科为重点,并注意发

- 3 -

展我国职业技术教育的需要。

(四)出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是: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努力创造条件使留学人员回国能学以致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必须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守留学所在国的有关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二、出国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国家教育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按照国家派遣留学人员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包括出国留学人员的计划、选派、国外管理和回国后的分配工作。非教育系统的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计划和回国后的工作分配,按照统一的方针、政策,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

(二)根据简政放权的原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名额,除国家统一掌握的部分外,实行分配到用人单位的办法,并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出国留学人员的经费包干使用的办法,由派出单位掌握。

(三)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单位应指定或委托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他们在国外的学习,积极配合和协助驻外使、领馆做好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是驻外使、领馆的一项重要任

- 4 -

务。国家教育委员会派出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使、领馆指定的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干部,在使、领馆领导下,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具体管理工作。

(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负责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干部以及国内派出部门和单位应关心和帮助出国留学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他们及时了解国家的发展和需要,热情地为他们服务。驻外使、领馆应在出国留学人员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艰苦创业、振兴中华的信念。

(六)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成立的“学生会”、“联谊会”等社团是留学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七)国内留学人员管理部门、派出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

- 5 -

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三)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澳门公派留学,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殊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四)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出国进修人员和访

- 6 -

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二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二年以上的人员。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六)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

1、国家公派出国的各类留学人员名额、种类、国别比例、学科比例的确定,选拔工作的组织,由国家教委组织安排。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名额、种类、国别比例、学科比例的确定和选拔工作,由选派的部门、地方、单位根据国家

- 7 -

教育委员会总的指导原则和各单位的实际需要安排,并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2、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选拔,实行单位推荐,学术组织、技术部门评议(考核),人事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的办法。

3、公派出国大学生、研究生的选拔办法,实行考试与德、智、体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七)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办理出国手续前,要与选派单位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由选派单位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2、“出国留学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国家和单位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规定的留学目标、内容、期限、回国服务的要求、向留学人员提供经费的规定,以及派出单位和出国留学人员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八)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的准备和集中学习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各派出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短期集中学习,帮助出国留学人员做好思想准备。集中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出国留学人员的规章制度、外事纪律,介绍有关国家的情况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等。

(九)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 8 -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公派留学人员应按照计划努力学习,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或留学期满后,一般不得改变留学身份。需要延期者,应提前提出申请,报原派出单位审批。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公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十一)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并对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开支规定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经费的具体管理,由驻外

- 9 -

使、领馆教育处(组)专人负责或由使、领馆财务部门代管。

四、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

(一)申请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其研究或实习工作应有益于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

(二)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分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另一种是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直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

在国外实习是指我在国外研究生,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不改变留学身份进入公司、企业进行短期实习。

(三)国内在职人员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 10 -

(四)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直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者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个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五)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六)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 11 -

五、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探亲

(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休假及其配偶出国探亲的办法要有利于出国留学人员了解国家建设的发展和需要,要合理照顾出国留学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又要考虑国内有关单位的工作秩序。

(二)对公派出国大学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国外留学规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满二年(其间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后,享受公费回国休假一次。

(三)公费回国休假由本人按规定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并按规定的路线回国。

(四)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五)公派大学生、研究生,在国外享受国家或单位公费留学期间,公费或自费回国休假、探亲,国外费用停发,国内生活费,凭我驻外使、领馆证明,由派出单位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

(六)公派大学生、研究生回国休假的时间根据所在国学校假期长短确定。

(七)公派出国研究生在国外时间较长,其在国内的配偶申请自费出国探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应按规定向所

- 12 -

在单位申请探亲假。经单位批准后,出国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前三个月国内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视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研究生配偶在探亲期间,联系到国外奖学金、资助金,申请留学的,在探亲假期内报经国内工作单位批准,可以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转为公派或自费留学。

(八)对于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如系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在学研究生,为了不影响完成学业和研究计划,一般不批准请假出国探亲。

(九)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国外时间较短,按规定不享受回国休假的待遇。他们在国内的配偶,属在职职工的,一般也不给予出国探亲的假期。

六、自费出国留学

(一)自费出国留学,是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应予支持。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要像对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那样,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给以关心和爱护,鼓励他们早日学成回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我国公民提供可靠证明,由其定居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亲友资助,或使用本人、亲友在国内的外汇资金,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

(三)非在职人员,在高等院校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和

- 13 -

归国华侨及其眷属,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在内地的眷属,符合第二条规定并取得国外入学许可证件和经济担保证书的,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四)为了保证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工作秩序,在职职工要求离职自费出国留学,应事先经所在单位批准。

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已经列入国家分配计划,应服从分配,为国家服务。

国内在学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应按学籍规定努力完成学习和研究计划,一般不得中断学习自费出国留学。

(五)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六)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可保留学籍一年。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

(七)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英国G5院校留学,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八)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前,所在单位和部委、省、自治

- 14 -

区、直辖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向他们介绍有关出国留学的规定以及国内外有关情况,对他们出国留学的安排给予指导。

(九)自费留学人员出国后应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到、联系。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也应主动与自费留学人员保持联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关心他们在国外的生活和学习。

(十)对学成回国工作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凡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者,其回国国际旅费,由国家或用人单位提供,其国内安家费由用人单位按不同情况给予补助。

(十一)自费留学的毕业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要求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于毕业前半年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安排并分配工作;或在回国后向国家教育委员会登记,按同类公派留学人员分配办法及工资待遇的规定办理。

凡过去发布的有关出国留学工作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15 -

(全文结束)

澳门留学绩点要求,关于2023年秋季澳门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的通知

外字〔2023〕8号

各院系、班级:

2023年秋季澳门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开始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简介

澳门科技大学建校于2000 年。拥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设有十个学院及数十个科研院所,在校学生超过14000人,其中在校研究生约4700 人。于短短的20 年间,已发展成澳门规模最大的综合型大学。大学完备的教学设施及健身康体场所,全力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学习环境。

二、项目介绍

1.申请条件:我校在籍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2.学习时间:一学期(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1月中旬)或一学年;

3.专业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澳科大开设的学士课程均可申请澳门留学绩点要求,会根据学生在我校所读专业匹配相应课程。每学期修读课程不少于12学分,最多18学分。

4.费用(以下单位为港币)

(1)报名费:500元;

(2)学费:每学分2800元;

(3)住宿费:两人间每人每月3000元,包含水电费和网络费,按5个月收取;

(4)床铺费:1800元,包括床垫、棉被、冷气被芯、枕头各一张/个;床单、被套、枕袋各两张/个;

(5)保证金:6000元,在学期结束后,如未损毁学校设施可全额退还(银行转账);

(6)入学前需自费至澳门科技大学指定医院体检,需缴纳体检费和学生团体保险费;

(7)我校学费参照《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收费暂行管理办法》(附件1)收取;

(8)以上费用仅供参考,以澳门科技大学当学期正式入学通知为准。

5. 奖学金(以下单位为人民币)

二三年级符合条件的同学可申请我校交换生奖学金,一等奖1万元澳门留学绩点要求,关于2023年秋季澳门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的通知,二等奖8000元,申请条件见《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2)。

2023年度参加研修项目的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将于2024年3月初统一进行,学生需完成项目相关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届时学校将通知申请流程。本人评价条件皆以报名项目时的条件为准。

6.签注

学生收到录取文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文件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D签注”类型。

三、报名流程

1. 报名材料

(1)《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学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3)Word文档,文件名为“申请表 某某某”;申请奖学金者需详细填写学习成绩、学生干部、获奖或科研竞赛等方面表现;如下学期涉及毕业论文、提前毕业实习等事宜请向教务处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

(2)《澳门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內地交換交流生报名表》(附件4)PDF扫描件,文件名为“报名表 某某某”。

(3)《澳门科技大学宿舍申请表》(附件5)PDF扫描件,文件名为“宿舍申请表 某某某”。

(4)中英文成绩单PDF扫描件,文件名为“成绩单 某某某”,成绩单含平均学位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可在数字门户-电子签章中申请。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须在同一页上,文件名为“身份证 某某某”。

(6)学生证首页和注册页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须在同一页上,文件名为“学生证 某某某”。

(7)近半年彩色白底1.5寸照(JPG格式),文件名为“照片 某某某”。

(8)有效期内的港澳通行证正反面扫描件(如有),须在同一页上,文件名为“通行证 某某某”。

2. 材料(1)-(8)按示例(附件6)完成后发至邮箱,邮件主题写明“班级+姓名+澳科大交换生”,单页文件PDF或JPG格式均可,多页文件须在同一个PDF文档内。

3. 登录我校数字门户,在“办事大厅”栏选择主管部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QS200名校留学,点击“出国(境)项目申请”,填写结束后,须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给班主任审核。

4. 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以邮件发送报名材料的日期为准)

5. 咨询电话: -(国际交流学院203)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国(境)留学收费暂行管理办法.pdf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pdf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在籍学生出国(境)申请表.doc

附件4:澳门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內地交換交流生报名表.docx

附件5:澳门科技大学宿舍申请表.pdf

附件6:澳门科技大学部分报名材料示例.rar

附件7:澳门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课程.rar

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大约有多少,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多少人民币?真实经历告诉你答案!

澳门,这个融合东西方文化的独特城市,以其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相对较低的留学费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学生。那么,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多少人民币?本文将为您深入解析澳门留学的各项费用,帮助您做出更为明智的决策。

一、学费

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多少人民币?澳门的大学学费相比欧美等地来说较为亲民。一般来说,公立大学的学费在每年2-4万澳门元之间,私立大学的学费则稍高,大约在每年4-8万澳门元。如果按照当前汇率计算,公立大学的学费约为1.7-2.8万人民币,私立大学的学费约为3.4-5.6万人民币。

作为一个过来人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大约有多少,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多少人民币?真实经历告诉你答案!,在留学申请的时候找过不下十家机构,最后拿下了利兹大学的offer,算是小有成就,说到留学,选留学咨询机构绝对是个绕不开的话,留学不是个小事情,况且家里也不富裕,所以在选机构时我建议是一定一定要擦亮眼睛多比较。

我当时是选择了一个学姐向我推荐的高途留学,几轮沟通后,我发现高途确实比较靠谱,本身是上市公司,千万别选小机构,真的~~~

说一下自己的感受吧,最直观的感受就是高途留学价格合适,行情价就可以申请六所海外名校包括选校、文书、投递、签证以及接机那些。我有同学是选择半DIY的,找了专门写文书的,但是花的钱和我全包的是差不多的。

第二个就是挺负责的,整个过程的服务态度我是挺认可的,没有推什么不知名的院校,在签约之前,我还是先通过选校系统测试了的,大概知道了自己能申请哪些大学,这个基本没有人为操作的空间,最后顾问给的方案也是比较接近。

【高途留学】各国申请解决方案/院校推荐/背景提升/笔面试指导

淘宝旗舰店

¥1

购买

二、住宿费

在澳门留学期间,住宿费用是学生必须考虑的一项支出。学生可以选择校内宿舍或者校外租房。校内宿舍的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在每月1500-2500澳门元之间;而校外租房的费用则因地段和房型而异,一般在每月2000-4000澳门元之间。按年计算,住宿费用大致在1.8-4.8万澳门元之间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大约有多少,约合人民币1.4-3.8万。

三、生活费

生活费包括餐饮、交通、通讯、娱乐等日常开销。在澳门,学生的月均生活费大致在2000-3000澳门元之间。其中,餐饮费用占较大比例,一般在每月1000-2000澳门元;交通费用则因个人出行频率而异,一般在每月几百澳门元;通讯费用和娱乐费用则相对较低。按年计算美国藤校留学,生活费大致在2.4-3.6万澳门元之间,约合人民币1.9-2.9万。

四、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主要费用外,学生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费用,如教材费、保险费、签证费等。这些费用一般在每年几百到几千澳门元不等。按年计算,其他费用大致在0.5-1.5万澳门元之间,约合人民币0.4-1.2万。

五、总费用预估

综合以上各项费用,我们可以得出在澳门留学一年的总费用预估。以公立大学为例,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其他费用的总和约为5.2-8.1万澳门元,约合人民币4.1-6.5万。而私立大学的总费用则稍高,约为6.9-11.1万澳门元,约合人民币5.5-8.9万。当然,具体费用还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澳门留学费用一年多少人民币?相对来说澳门留学的费用相对较为合理,尤其是与欧美等地相比。然而,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不同,因此在制定留学预算时,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同时,为了减轻经济压力,学生可以积极寻找奖学金、兼职等途径增加收入。希望本文的分析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助您在留学路上做出明智的决策!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liuxueeedu.com/aomenliuxue/1736.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ticosy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邮箱: liuxu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