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
(ps: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2024年最新版(附政策解读),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QS100名校留学,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上海落户要求放宽!上海正式公布留学生落户Top100院校名单,一共149所!
您好,我是专注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咨询的小钟老师。在追寻留学梦想的路上,选择合适的学校和专业,准备相关考试,都可能让人感到迷茫和困扰。作为一名有经验的留学顾问,我在此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咨询和指导。欢迎随时提问!
各位想要在上海落户的留学生看过来啦,下面由小钟老师带大家详细了解上海落户要求放宽!上海正式公布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一共149所!接下来就让小钟老师带着大家一起来看
收藏!上海正式公布留学生落户院校名单,一共149所!2023年6月初,上海为了吸引优秀人才,宣布了留学生落户政策: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生可以直接落户,无社保缴纳基数和时间要求; 世界51-100名院校毕业生,全职来本市工作并以任意基数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这个政策一出,大家最关心应该还是能直接落户的前50名院校名单!
不过,QS,Times,等这么多排名,到底以哪个为准呢?细心的同学在上海市人资系统中发现了“官方标准”。
大家可以在系统中进行查看,小编也为大家准备好了学校的名单!
这份官方认证可落户的学校名单一共149所世界大学,其中世界前50院校有73所,世界前51-100的院校有76所。大家可以保存收藏起来
可落户上海的世界前100院校名单
作为留学热门地的英国,也有8所高校挤进前50。除了G5(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伦敦大学学院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分别是伦敦国王学院、爱丁堡大学、曼彻斯特大学三所了。但想要拿这8所高校的录取,还是有一定挑战的。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澳大利亚有6所高校跻身前50!作为主要留学地区里申请难度最低的国家,如果未来有计划落户上海的,去澳大利亚留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上这些大学毕业的留学生毕业后来上海工作,直接原地白捡一个上海户口!
世界前100院校留学生落户具体要求
以下是申报系统内公布的世界前100院校留学生落户的详细要求和常见问题,大家一定要收藏起来,方便日后对照准备!
世界前50留学生落沪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本科 +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社保基数】
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
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
【社保个税】
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
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
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世界前51-100留学生落沪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本科 +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社保基数】
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
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后申请。
【社保个税】
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
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
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
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这里也给大家放上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一定一定要仔细研究一下!
最后还是那句话,留学生在上海的落户门槛真的很低,因此还没有准备出国留学的同学,在申请留学院校时,一定要考虑到回国申请落户的情况,这样在挑选留学院校上也会更有针对性。
留学回国后有什么优势一、阅历优势
在国外留过学的学生,一般拥有更多的生活和学习阅历,比普通的学生见多识广,视野开阔。回国后无论是找工作还是学习,这些阅历都能给个人价值加分。
二、规划优势
国外大学的教学模式和国内不同,非常锻炼对学生个人学业和人生规划,国外留学过的学生一般更有远见,回国后能够更好的做好个人的职业规划,有计划的实现自己的目标。
三、语言优势
由于国外入学对语言都有严格的标准,在国外留学过的学生语言能力一般比较高,回国之后无论是从事本专业工作还是跨行业做语言教育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上海落户要求放宽!上海正式公布留学生落户Top100院校名单,一共149所!,都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办理国际事务。
四、专业优势
如果出国留学的学校是比较好的学校,那么在专业上,留学生的专业能力会更强更扎实,也会拥有相对较高的专业素养。回国后的发展前景和潜力广阔,有机会成为该专业高级顾问或技术人才。
五、政策优势
国家鼓励留学生回国发展、就业创业,针对留学生回国有相关的奖励和资助政策。如安家费、房租补贴、科研经费和子女入学优惠等政策。有了这些政策,留学回国后发展的生活压力会小一些,可以更加专注工作或科研。
希望以上的答复能对您的留学申请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美国藤校留学,我强烈推荐您访问我们的留学官方网站 ,在那里您可以找到更多专业的留学考试规划和留学资料以及一对一的咨询服务。祝您留学申请顺利!
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官宣:四大榜单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TOP前言
“TOP大学来了”小编按,6月7日,上海 出台《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通知》明确,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
6月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复工复产,发挥人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上海市人社局于近日出台《关于助力复工复产实施人才特殊支持举措的通知》,从“政策创新突破”和“服务保障提升”两方面实施一系列助力复工复产的人才特殊支持举措。
《通知》明确,2022年7月-2023年6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上海可落户的英国留学院校,官宣:四大榜单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毕业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世界排名前50名、前100名院校如何进行认定?人社部门表示,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World )、QS世界大学排名( World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s of World )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此外,上海市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QS100名校留学,可纳入落户经办“绿色通道”。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由各区人社部门根据区域实际进行推荐报备后,可予以优先办理。
此外,针对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最迟于2022年年底前补缴的情形,《通知》明确,完成补缴后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在经办服务方面,《通知》提出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于复工复产的重点企业人才以及国(境)外名校留学人员等,在申办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优先办理;针对疫情管控等特殊情况,继续实施“书面材料暂缓递交、线上流程正常办理”的支持措施。
2022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世界大学排名top50
2022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top50
注:世界排名第48的大学有3所,接下来第51名,所以该排名前50名的大学一共50所。
2022 QS世界大学排名top50
注:根据QS官网,世界排名第49名的大学有2所,上海交通大学和慕尼黑工业大学被官网标记为第50名,所以世界大学排名前50名的大学一共52所。
2021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top50